您所在的位置: 新闻中心  >   通知公告

通知公告

关于在党员中佩戴党徽徽章的通知

发布日期: 2016-04-21

工业集团机关党总支,各成员企业党委:

为进一步增强党员的党性意识,亮明党员身份,规范言行举止,不断提高责任意识、党员意识、自律意识、表率意识,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现要求广大党员在工作时间统一佩戴党徽,具体要求如下:

1.党员在工作时间、重要会议、党内活动期间,以及党组织要求佩戴党徽徽章的其他时间和场合要佩戴党徽徽章。

2.党徽徽章统一佩戴在外衣左胸前中间位置。党徽徽章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,应将党徽徽章置于其他徽章上方。

3.党员要自觉维护党徽徽章尊严,妥善保管、佩戴。如有丢失损坏,及时向所在党组织报告,由所在党组织予以补发。

4.各成员企业党委到股份公司指定地点购买统一制式的党徽徽章,发放至全体党员,并负责督促和监督本单位党员自201651日起佩戴党徽徽章。

5.工业集团将不定期抽查党员佩戴党徽徽章情况,并纳入党建工作考核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中国铁路物资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

2016421

关闭

[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]